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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对的和谐关系
作者: 章文 | 2008年06月25日 11:51 | 栏目: 美国之旅(1201) 点击 | (68) 评论 | 本文地址: http://zhangwen.blshe.com/post/214/220248
这里说的是美国媒体和政府。

在《纽约时报》新大楼前台,前夜没睡好,精神不振
昨天(6月24日),《纽约时报》头版刊出一篇报道“美国使节涉嫌掩盖武器交易”http://www.nytimes.com/2008/06/24/washington/24arms.html?pagewanted=2&_r=1&hp,讲的是美国驻阿尔巴尼亚大使帮助一家军火商向阿富汗政府出售中国武器,而美国法律是禁止交易中国武器的。
《纽约时报》报道的重点不是“中国武器”,而是美国外交官违反了美国的法律。这其实是一篇跟踪报道,今年3月他们发出了第一篇报道,之后美国国会的一个委员会就此进行调查。
现在这件事情到了关键时刻。外交官的主管机构——赖斯掌管的国务院显然并不想承认这桩“不光彩”的事件,国务院发言人出来说,“根据我们目前所掌握的信息,不足以证明有外交官卷入了非法事件。”当然他也留有退路,“不过,对于国会委员会提出的指控和问题,我们都乐意去进行调查。”
美国国务院的这种反应在我的意料之中,大概世界上任何一个政府,不管是民主政体还是独裁政体,遇到类似的“丑闻”,都会首先想到掩盖的。
但有区别的是,在民主政体下,媒体可以自由地去调查并报道政府的“丑闻”,而在专制政体下则不被允许。
在五月份的美国之行中,我和不少美国同行做过交流,对于美国媒体的自由报道权有了更直观的感受。
《纽约时报》一位资深编辑的评论很到位:美国媒体和政府是敌对的和谐关系。
前缀是“敌对”,意指媒体的重要功能之一是来监督政府的,监督政府依法行政,不能干“坏事”,这当然和政府构成一定的“敌对关系”,任何政府都天然地希望扩张权力,不受监督,就像人的本能一样,希望无拘无束,天马行空。
但“敌对”不是目的,“和谐”才是目的。媒体揭露政府的“丑闻”,并非仅仅为了搞臭搞垮政府(当然也有政府被媒体的报道弄得垮台,例如尼克松政府),而是为了监督政府,促其反省改过,根本目的还是维护民众的利益。在这点上,媒体和政府的目标是一致的。
不过,话说回来,尽管目的一致,但任何“敌对”关系总是令人不舒服的,美国政府也不是“圣人”,也经常会被媒体的调查报道弄得心烦气躁,甚至气急败坏。
当年《纽约时报》率先批露美国国防部的越战机密文件,就让美国政府大为光火,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将其告之法院,联邦最高法院后来做出了有利《纽约时报》的裁决,这被视为美国媒体自由的一个里程碑事件。
很多情况下,只要报道属实,政府也无可奈何,无从“报复”。我在美联社巴尔迪摩分社访问时,一位编辑就坦言:因为他们经常做批评报道,当地政府官员很讨厌他们,但又无计可施。
在内华达州的RENO市,当地最大的报纸《Gazette Journal》的一位编辑说,他们也经常做批评报道,但地方官员还要“讨好”他们,因为他们在当地的影响很大,官员们即使心里很讨厌,也不敢公然得罪。
当然,政府也有他们的“报复”手段,。例如在华盛顿,和我们交流的一位国务院官员就说,遇到一些“不听话”的记者,他们采取的“惩罚”措施是下一次将重要的信息告诉其他媒体。
不过这种手段只能在华盛顿这样媒体云集的地方可以施展。在地方上(例如在RENO),往往只有一两家影响力大的媒体,政府即便想要进行“选择性”的惩罚,也无从下手。
由此看来,美国政府在媒体面前简直就是一个“弱者”。但深究起来,你会发现这种关系的重大意义。
政府相对分散的民众而言,是强势的,如果没有其他力量去监督和制约,那么民众将处于危险状态,就像我们在其他专制国家看到的一样,民众的合法权益经常遭到公权部门的践踏,还无处申诉。





民主政治就是自由.
对社会的进步也有很大的促进作用!@